颱風來臨前民眾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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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邊的居民如有發生河水氾濫或海水倒灌之虞時,應及早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地區。

山區的居民如有發生山崩、道路坍方或土石流災害之虞時,應儘早疏散。

漁船應進港避風,並將船隻繫勞,人員避居安全處所。

車輛應避免停放在低窪地、堤防外,以免被水淹沒。

懸掛在屋外的看板、招牌應取下或釘牢,以免被風吹落。

工地應加強安全措施,鷹架、圍籬應固定。

屋外、院內,各種懸掛物應立即取下置於室內;庭院花木應加支架保護,並修剪樹枝,以防折損甚或毀損屋瓦;關閉非必要門窗,並視需要加釘木板。

檢查電路、瓦斯管線及注意爐火,以防火災。

準備蠟燭、手電筒、收音機、以及足夠的食物、飲水等,以防停電停水。

隨時透過電視台、廣播電台、網際網路、166及167氣象語音專線服務電話、傳真回覆系統等管道獲取最新颱風消息。(如無收音機、電視機或停電不能收聽到廣播時,可向鄰近派出所、鄉鎮公所等處詢問最新颱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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