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 四月一日起開始公告

【北縣訊】還未在期限內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臺北縣各地政事務所就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即將於四月一日起開始公告三個月,繼承人可在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村、里辦公處佈告欄查詢本年度公告資料。

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逾期未申請繼承登記者,由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為避免一時疏忽而造成自身財產權益受損,臺北縣政府特別提醒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臺北縣政府地政局表示:去(九十三)年度因辦畢繼承等登記而停止列冊管理的土地建物計有1,725筆土地及56棟建物,但迄今全縣轄區內仍有高達15,140筆土地及372棟建物持續被列冊管理中。民眾未能依規定期限辦理繼承登記案件的原因,多半因為因繼承關係複雜或因繼承人人數眾多而難以會同辦理,所以建議民眾可先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二十條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待繼承人間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以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及日後遭公開標售之情事。

臺北縣政府地政局再次呼籲民眾儘速檢附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有任何疑問,請逕向轄區地政事務所洽詢。

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 四月一日起開始公告

【北縣訊】還未在期限內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臺北縣各地政事務所就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即將於四月一日起開始公告三個月,繼承人可在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村、里辦公處佈告欄查詢本年度公告資料。

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逾期未申請繼承登記者,由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為避免一時疏忽而造成自身財產權益受損,臺北縣政府特別提醒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臺北縣政府地政局表示:去(九十三)年度因辦畢繼承等登記而停止列冊管理的土地建物計有1,725筆土地及56棟建物,但迄今全縣轄區內仍有高達15,140筆土地及372棟建物持續被列冊管理中。民眾未能依規定期限辦理繼承登記案件的原因,多半因為因繼承關係複雜或因繼承人人數眾多而難以會同辦理,所以建議民眾可先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二十條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待繼承人間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以避免不動產被列冊管理及日後遭公開標售之情事。

臺北縣政府地政局再次呼籲民眾儘速檢附繼承系統表、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如有任何疑問,請逕向轄區地政事務所洽詢。

軍公教、高所得者4月1日起健保費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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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22日公告,4月1日起全體軍公教人員與每月所得在8萬7,600元以上的勞工,健保費將漲價每人每月需增加61到602元健保費。而月薪超過10萬643元的軍公教人員,每人每月需多繳61元至307元不等健保費。另外,軍公教人員投保金額占全薪的比率亦由82.42%提高至87.04%

衛生署健保小組表示,以最高14職等的公務員為例,4月1日後,每人每月需多支出307元健保費,四口之家,每月需多付1,228元。在勞工方面,以投保薪資13萬1,700元的勞工計算,勞工每月每人健保費,將由原來的1,196元,激增至1,798元。

軍公教、高所得者4月1日起健保費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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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22日公告,4月1日起全體軍公教人員與每月所得在8萬7,600元以上的勞工,健保費將漲價每人每月需增加61到602元健保費。而月薪超過10萬643元的軍公教人員,每人每月需多繳61元至307元不等健保費。另外,軍公教人員投保金額占全薪的比率亦由82.42%提高至87.04%

衛生署健保小組表示,以最高14職等的公務員為例,4月1日後,每人每月需多支出307元健保費,四口之家,每月需多付1,228元。在勞工方面,以投保薪資13萬1,700元的勞工計算,勞工每月每人健保費,將由原來的1,196元,激增至1,798元。

4/6起中獎發票將改至郵局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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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兌領中獎統一發票的民眾可要注意了!中華郵政自4月6日起將代發統一發票中獎金額,而今年1、2月的統一發票將在三月二十五日(周五)開獎,中獎人到時可就要到全國各地郵局兌獎了。

中華郵政表示,今年起至95年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的發獎服務,將改由各地郵局兌獎,或向受中華郵政公司委託的高雄銀行、中央信託局及三信商業銀行兌獎;至於六獎,民眾仍可向全國各地超商兌換商品。

4/6起中獎發票將改至郵局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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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兌領中獎統一發票的民眾可要注意了!中華郵政自4月6日起將代發統一發票中獎金額,而今年1、2月的統一發票將在三月二十五日(周五)開獎,中獎人到時可就要到全國各地郵局兌獎了。

中華郵政表示,今年起至95年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的發獎服務,將改由各地郵局兌獎,或向受中華郵政公司委託的高雄銀行、中央信託局及三信商業銀行兌獎;至於六獎,民眾仍可向全國各地超商兌換商品。

台北縣勞退新制說明會 歡迎踴躍參加

為因應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勞工退休金新制的實施,勞保局除應用各種媒體進行宣導外,勞保局台北縣辦事處並針對台北縣已參加勞保七萬多家的公司行號,按區域就近選擇地點分別通知單位,辦理一百場以上的新制宣導說明會,期使各單位承辦人員都能瞭解新制申報的作業流程,場次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第一梯次:3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12:30 臺北縣政府0507會議室

第二梯次: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30-17:30 臺北縣政府0507會議室

第三梯次: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3:30-17:30 五股勞工活動中心二樓會議室

第四梯次:3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2:30 臺北縣政府0507會議室

第五梯次:3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12:30 三重勞工中心

另針對台北縣一百多萬的勞工朋友則利用每一個假日密集舉辦說明會,說明會相關訊息除透過公司、勞保局網站查詢,本處更規劃委請派報公司廣為傳達,讓每位勞工朋友知道新制的內涵及自身權益。

在新制實施前,各單位如有一定員工人數需要瞭解勞退新制,只要將時間、地點告知台北縣辦事處,則指派專人到場免費服務。

以上說明會歡迎勞工朋友踴躍報名參加,報名電話:29603456轉6421-6423、6429、6430。

勞退新制即將上路,您準備好了嗎?

台北縣勞退新制說明會 歡迎踴躍參加

為因應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勞工退休金新制的實施,勞保局除應用各種媒體進行宣導外,勞保局台北縣辦事處並針對台北縣已參加勞保七萬多家的公司行號,按區域就近選擇地點分別通知單位,辦理一百場以上的新制宣導說明會,期使各單位承辦人員都能瞭解新制申報的作業流程,場次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第一梯次:3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12:30 臺北縣政府0507會議室

第二梯次: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30-17:30 臺北縣政府0507會議室

第三梯次:3月25日(星期五)下午13:30-17:30 五股勞工活動中心二樓會議室

第四梯次:3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2:30 臺北縣政府0507會議室

第五梯次:3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12:30 三重勞工中心

另針對台北縣一百多萬的勞工朋友則利用每一個假日密集舉辦說明會,說明會相關訊息除透過公司、勞保局網站查詢,本處更規劃委請派報公司廣為傳達,讓每位勞工朋友知道新制的內涵及自身權益。

在新制實施前,各單位如有一定員工人數需要瞭解勞退新制,只要將時間、地點告知台北縣辦事處,則指派專人到場免費服務。

以上說明會歡迎勞工朋友踴躍報名參加,報名電話:29603456轉6421-6423、6429、6430。

勞退新制即將上路,您準備好了嗎?

騎樓營業使用仍應課徵房屋稅

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但騎樓房屋如果是供公共通行使用,應免徵房屋稅。但騎樓如全部或部分在白天予以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淨空供公共通行者,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之要件,既非供公共使用,自不得免徵房屋稅。稅捐處說明,騎樓被封閉供住家或營業使用情形相當多,應依使用情形分別依住家用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處每年均定期派員清查房屋稅籍相關資料,查有增建、佔用騎樓或使用情形變更時,就會據以釐正房屋課稅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該分處籲請納稅人留意所收通知函核課事項,如有不符,請與函內所載承辦人聯繫告知,以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

騎樓營業使用仍應課徵房屋稅

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但騎樓房屋如果是供公共通行使用,應免徵房屋稅。但騎樓如全部或部分在白天予以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淨空供公共通行者,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之要件,既非供公共使用,自不得免徵房屋稅。稅捐處說明,騎樓被封閉供住家或營業使用情形相當多,應依使用情形分別依住家用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處每年均定期派員清查房屋稅籍相關資料,查有增建、佔用騎樓或使用情形變更時,就會據以釐正房屋課稅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該分處籲請納稅人留意所收通知函核課事項,如有不符,請與函內所載承辦人聯繫告知,以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