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季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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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四季到目前為止沒有統一的規定,都是依各行各業及平常的生活習慣加以劃分,目前大致有四種:(1)依本省的習俗劃分:以農曆的1~3、4~6、 7~9、10~12月分為春夏秋冬四季。(2)以廿四節氣來劃分:依廿四節氣中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來劃分,這種劃分是中國早期所使用,所以大陸上都 是以這種時間來使用。(3)以太陽移動的位置來劃分,這也是天文學上的劃分方法,一年有二次太陽經過赤道,分別為春分及秋分,也就是春季秋季。有一次是從 南半球北移到北半球的北迴歸線23.5度是稱為夏至,而再從北回歸線慢慢向南移到達南半球的南迴歸線23.5度是北半球的冬至。(4)在氣象統計上是依氣 候的變化,以國曆的3~5、6~8、9~11、12~2月分別為春夏秋冬四季,不管如何劃分,在使用上都不會互相干擾,更重要的是都會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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