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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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等金額

主 旨:公告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殘障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

依 據:所得稅法第五條第四項及第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一、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每人全年七萬四千元。

二、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四萬四千元;有配偶者六萬七千元。

三、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七萬五千元,其申報之薪資所得未達七萬五千元者,就其薪資所得額全數扣除。

四、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之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七萬四千元。

五、九十四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

(一) 全年綜合所得淨額在三十七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六。

(二) 超過三十七萬元至九十九萬元者,課徵二萬二千二百元,加超過三十七萬元以上部分之百分之十三。

(三) 超過九十九萬元至一百九十八萬元者,課徵十萬二千八百元,加超過九十九萬元以上部分之百分之二十一。

(四) 超過一百九十八萬元至三百七十二萬元者,課徵三十一萬零七百元,加超過一百九十八萬元以上部分之百分之三十。

(五) 超過三百七十二萬元者,課徵八十三萬二千七百元,加超過三百七十二萬元以上部分之百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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