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伴我一生投資型商品
保戶服務項目
一.契約基本資料變更
二.保障內容變更
三.保單補發/復效
四.投資內容變更
五.贖回部份保單價值(保單借款)
六.終止契約
繳法變更
申請時間:同現行壽險保單,惟判斷是以保戶實際繳費次數計算,非以應繳費日。
範例
保單已繳交半年繳之基本保費一次後,保戶暫停繳費一次,則是否可以變更為年繳?
Ans:不可以。
因繳費未滿一年,保戶須再繳交一期半年繳基本保費後才可辦理。
繳費管道變更
續期基本保費繳費管道:
1.自行繳費
§ 自行劃撥(劃撥帳號:18900004號)
§ 繳交即期票
§ ATM轉帳
2.自動轉帳
§ 媒體轉帳
信用卡及南山認同卡
保單價值通知方式
公司將於契約生效後每三個月(以週年日起算)寄發保單價值通知書予保戶。
保戶可選擇以一般之通訊地址(即收費地址)或以E-mail方式寄發保戶。
加保/取消附約注意事項
僅針對「南山伴我一生變額壽險」可加保附約,但可加保附約之對象以主被保險人本人為限,不可附加配偶及子女部份之附約。
可加保之附約為現行公司販售之一年期附約,目前可附加之附約如下:PAR、MN/MS、PBBR、RS、DHI、HS、HIR、HR及SIR(不可附加AI、TR、FIH、20CR)。
提高/降低基本保額
提高保額:限保單生效一年內可申請。
降低保額:隨時可申請。
影響範圍:每月扣除之保障費用不同。
生效時間:審核完成日後之下一個保單足月日。
復效保費計算方式
非躉繳型主約:
當期基本保費未繳,補收復效申請日當期之基本保費。
當期基本保費已繳,補收增額保費(最低為新台幣10,000元)。
◎躉繳型主約:補收增額保費(最低為新台幣
10,000元)
◎附約:補收復效受理日至應繳費日按天數計算之保費。
四、投資內容變更
投資標的轉換
變更投資標的投資組合
繳付增額保費
投資標的自動平衡
投資標的轉換方式
依保戶指定轉出之投資標的單位數向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下單賣出投資標的,並依審核完成日後之次二個評價日之投資標的淨值計算轉換之數額;
將賣出投資標的之數額依審核完成日後之次三個評價日之投資標的淨值及保戶指定之投資標的比例計算可轉換之投資標的單位數,向投資標的所屬公司下單買入投資標的。
投資標的轉換相關作業規定
轉換後所投資之每一投資標的之投資比例不得少於轉換當時保單價值之10%,且指定轉換投資標的分配比例之總和須為100﹪。
保戶選擇「投資標的轉換」時,須重新指定投資標的分配比例,故須請保戶同時「變更投資標的投資組合」。
變更投資標的投資組合
相關作業規定
更改投資標的投資組合後之各投資投資標的比例須不得少於10%,且投資分配比例之總和須為100%。
非躉繳型自下一期基本保費或下一個基金自動平衡日起生效。
躉繳型自下一個基金自動平衡日起生效。
如何繳付增額保費
保戶填寫「投資型保險保單契約變更/復效/保單補發申請書」中〝繳付增額保費〞之項目,並寫明增額保費之金額、指定增額保費之投資組合比例及註明繳費日期,送至保戶服務單位辦理。
若保戶未指定增額保費之投資組合比例,則依照最後一次所指定之增額保費投資組合比例辦理。
若未曾指定增額保費之投資組合比例,將依照最後一次所指定之基本保費投資組合比例辦理
增額保費繳費管道
保戶將款項匯入花旗銀行台北分行活存帳號:5417709012,並將匯款單交予業務同仁。
ATM轉帳。
保戶親自至總/分公司櫃檯繳現金。
業務員以即期支票於通訊處或總/分公司櫃檯繳交。
保戶自行劃撥(劃撥帳號:00049765)繳交。
繳付增額保費相關作業規定
每次繳交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一萬元整。
躉繳保單每一筆不得超過躉繳保費之5倍。
非躉繳保單每一筆不得超過基本保費之20倍。
累計之已繳總保費(已繳之基本保費、增額保費總和)不得大於5000萬元。
增額保費投資組合所指定之各投資投資標的比例不得少於10%,且投資分配比例之總和須為100%。
投資標的自動平衡
申請時間:隨時可申請
◎申請文件:
選擇基金自動平衡:「南山伴我一生(躉繳)變額壽險批註條款」申請書
取消基金自動平衡:投資型保險保單契約變更/復效/保單補發申請書
◎發生的時間:生效日起每三個月與生效日相當之日,無相當之日,指該月之末日。
投資標的自動平衡相關規定
§如當時任一基金投資比例較其最後指定基本保費(躉繳保單為最後指定之該基金)之基金投資比例相差5﹪(含)以上,將自下一個基金自動平衡日起,自動將基金價值轉換平衡回其最後指定之基本保費基金投資比例。
投資標的自動平衡之終止
◎除保戶可以書面申請取消外,在下列情況下亦會自動終止:
§ 基本保費與增額保費之投資組合不同
§ 投資標的轉換
§ 贖回部分保單價值
§ 投資標的經理公司拒絕投資標的之申購
§ 投資標的已無可供申購之單位數
贖回部份保單價值/終止契約
◎保單價值/解約金計算方式:公司收齊所有文件後第五個評價日之保單價值給付。
◎贖回部份保單價值相關作業
每次贖回金額不得少於一萬元。
贖回後剩餘之保單價值亦不得少於一萬元
服務專線:(02)27009599或0922419914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