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表示,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但騎樓房屋如果是供公共通行使用,應免徵房屋稅。但騎樓如全部或部分在白天予以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淨空供公共通行者,因未符合供公共使用之要件,既非供公共使用,自不得免徵房屋稅。稅捐處說明,騎樓被封閉供住家或營業使用情形相當多,應依使用情形分別依住家用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處每年均定期派員清查房屋稅籍相關資料,查有增建、佔用騎樓或使用情形變更時,就會據以釐正房屋課稅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該分處籲請納稅人留意所收通知函核課事項,如有不符,請與函內所載承辦人聯繫告知,以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