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表示,今年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自2月6日(星期日)0時起至2月13日(星期日)24時止與臺北市同步實施,實施期間全日比照夜間加成收費,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6時,每旅次再加收20元,除依規定得加收之服務費外(無線電叫車及開行李箱,各加收10元服務費),不得任意加收其他費用,交通局特別呼籲計程車駕駛朋友自2月14日0時起即應回復正常收費以免受罰。
為加強宣導民眾週知,交通局已印製94年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宣傳貼紙,請計程車駕駛朋友自26日起至臺北縣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臺北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臺北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臺北縣計程車服務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台北縣政府交通局、社會局、警察局交通隊亦或交通部臺北區監理所、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台等地索取,並黏貼於右前座椅背供乘客知悉。
此外,民眾若遇有計程車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等情形,可以記下車牌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向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臺北縣政府交通局或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申訴,經查證屬實者,主管機關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處罰。
春節計程車加成期間如下
基隆2/6-2/13
北縣2/6-2/13
北市2/6-2/13
桃縣2/6-2/13
竹市2/6-2/13
中縣2/8-2/13
中市2/8-2/13
彰縣2/8-2/13
南投2/8-2/13
南縣2/7-2/13
南市2/7-2/13
高縣市2/7-2/13